刘大白(1880~1932),原名金棪,字伯桢,后复刘姓,名靖裔,字大白,号白屋,绍兴平水人。“五四”运动期间是“浙江四杰”(经亨颐、刘大白、陈望道、夏丏尊)之一,积极鼓吹新文学,力主使用“人话文”(白话文),与郭沫若等同为新体诗倡导者,并以其大量诗作声蜚诗坛。他曾在绍兴、杭州、上海等地编辑过报刊,又先后在山阴县学堂、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杭州安定中学、上虞春晖中学、浙江省立第五中学(绍兴一中前身)、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大学执教十余年。1927年由邵力子、叶楚伧推荐,任中央政治会议上海分会教育委员,翌年任第三中山大学( 后改浙江大学)秘书长,1929年任南京政府教育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在任不到两年去职。1932年2月病逝于杭州。有新诗集《旧梦》、《邮吻》,诗话《白屋说诗》,论著《文字学概论》、《中国文学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