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鸿烈(1920- ),绍兴人。国际法专家、香港著名大律师。我校新学制第十四届毕业生,1935年以名列全省中学会考之冠而免试免费入学杭高。后又以优异的成绩为中央大学水利系和法学系同时录取。1952年与妻钟期荣双双获得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定居香港。从事律师事务40年,执仗正义,誉满香江。历任香港市政局议员、司法局议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港事顾问、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和推委会委员、第一届立法会小组和法律小组成员、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成员。1971年在香港宝马山创办树仁学院,1991年率先提议在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关于香港回归的内容中加入"平稳过渡"条目并获采纳和公认。曾获英国格莱摩根大学荣誉院士等称号。现为香港树仁学院校监、全国政协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