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第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细则

 

根据《绍兴市学校教科室工作规则》的要求及《绍兴一中建设全国示范性高中三年规划(2003.9—2006.8)》的精神,在原来奖励办法(2000.10)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㈠总纲

⒈本细则适合绍兴一中及一中分校的全体教职工。

⒉学校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学年奖励一次。逾期不报送者,作自动放弃。

⒊本细则自2003学年开始执行。

㈡课题研究成果奖

 

教学成果奖(人民政府颁发)

教育科研成果奖(教育科学领导小组颁发)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级

3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

省级

20000元

10000元

5000元

10000元

5000元

3000元

市级

10000元

5000元

2000元

5000元

3000元

1000元

市属级

 

1000

500

 

注:①奖金分配原则:课题组长获30%,执笔人30%,其余40%由组长分发给组员(包括组长和执笔人)。②同一成果只能奖一次最高奖,若评奖有时间差,成果已获低级别奖金,当获得高级别奖项时,补足其差值。

㈢发表和获奖论文奖

⒈公开发表并暑有校名的论文(或报道)奖

核心刊物

荣誉刊物

 

一般报刊等

不暑校名的论文奖金减半。

报道学校的新闻

稿费×3

稿费×2

稿费×1

50元


⒉编写全日制学校应用教材和非练习性教参(辅),出版个人专著,经省以上出版社出版,设奖鼓励。

主编教材:1000元

主编教参、个人专著:600元

参编教材:400元

参编教参:200元

⒊获奖论文(或课件制作)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同一内容二次获奖,按最高奖奖励。

全国级

500

200

100

省级

200

100

40

市级

100

60

/

市属级

60

/

/

注:评奖机构为有关教育部门。

 

绍兴市第一中学

二O O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