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中考勤和请假制度
一、
考勤
实行每天考勤的制度。全校教工的考勤分别由年级组长、处
室主任负责,考勤时做到严格把关,每天一考,缺勤人员一周一报。
政治学习考勤以座位排位为准,由办公室负责考勤。非特殊情况政治学习(升旗、开学典礼等)不请假,也不得迟到。
考勤结果将与结构工资和考核挂钩。
二、请假
事假、病假、公出都必须事先请假(急病允许以电话形式向相应一级的领导审批,并告知教务处、办公室),事后必须补假和销假。
半天内(包括半天)的请假,若不涉及调课,向年级组长、处室主任请假,若2小时内回学校上班,考勤上不作反映;超过2小时,作事假半天处理,记录在考勤表上。
半天以上(不包括半天)的请假,向校办办理。程序如下:
(1) 在校办填写请假条;
(2) 由年级或者处室主任签署意见;
(3) 由校长室签署意见(半天以上3天以下,不包括3天,由分管校长签字审批;3天以上包括3天,由校长签字审批)
(4) 最后将此条交给教务处,作调课依据并存档。
2005年8月修订